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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客会嘉宾说|邱秋:探索构建流域法治新体系 为全球大河流域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5-25
来源:新华网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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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5月23日电(秦雨萱)22日,在“十年护碧水・万物竞繁衍——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十年思客会”上,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任邱秋围绕长江保护法治建设的实践成效与深化路径作了系统阐述,建议探索构建流域法治新体系,为全球大河流域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法律实施五年,流域治理格局深刻重塑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部流域性法律。自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已走过五年实践历程。邱秋指出,该法实施以来,在流域协同方面,各地积极开展流域协同立法、执法与司法协作,60余项地方配套法规相继出台,初步形成国家法律与地方制度衔接的体系。尤为突出的是,长江流域“十年禁渔”、非法采砂整治、岸线管控等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稳步恢复。

邱秋特别提到,长江保护法不仅是一部“保护法”,更是一部“发展法”。法律专设“绿色发展”章节,推动生态优先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数据显示,长江经济带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由2016年的42.2%提升至2025年的47.3%,绿色底色日益鲜明。

面向未来,构建流域法治新体系

展望下一步,邱秋强调,应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为契机,系统完善长江保护法治体系。一方面,加快制定长江保护法实施办法或立法解释,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另一方面,推动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尽快实体化运行,强化顶层设计与统筹能力。

更深层次看,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立法实践,正倒逼我国流域法治理论创新。邱秋提出,需深入研究流域立法的适用条件、标准与边界:何种情形下必须制定国家层面的法律?省际协同立法能否替代专门立法?这些问题的答案,将决定未来流域治理的制度走向。

“成绩属于过去,长江保护法治建设仍在路上。”邱秋表示,唯有持续完善制度供给、强化机制协同、夯实理论支撑,方能真正实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千年愿景,为全球大河流域治理贡献中国方案。